田北辰:實行「港人港審」非不能 只是有挑戰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港人港審」只能針對法例生效後的罪行,並不能追溯處理去年的台灣殺人案,亦違反本港普通法行之以久原則,當局不能輕率採納有關意見。 提出「港人港審」的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曾經寫信予特首林鄭月娥,解釋建議是將修訂分拆兩部分,第一部分先撤回草案,之後再修例處理台灣殺人案,第二部份再提交「港人港審」。他引述林鄭月娥說會在今日記者會交代,但律政司司長今日的回應,明顯無看過他信件內容。 他表示,現時香港與4個國家簽署的長期移交協議,都有提及特首可以拒絕移交,將有關逃犯留港審理。他說,如果說「港人港審」在取證上有困難,就更難令人相信特首可以就單次移交個案把關。因為「港人港審」屬全面審訊,提出引渡的國家要提交證據和證人,而單次個案移交只需要表證成立,控方和辯方都毋須提交證人和抗辯。他認為,實行「港人港審」非不能,只是有挑戰,認為應該迎難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