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女友爭執後用煙蒂燃燒衣服起火致1死11傷 判囚8年

一名無業男子2021年在石硤尾白田邨單位內醉酒後與女友爭執,凌晨用煙蒂燃燒衣服起火,兩人隨即逃生,鄰居一家四口受濃煙所困,鄰居的34歲長子爬出廚房窗外時意外墮樓身亡。被告早前承認蓄意縱火及誤殺兩項控罪,高等法院法官拒絕接納被告案發時醉酒,判處被告監禁8年。 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被告陳光耀蓄意縱火,法庭必須阻嚇,形容屋邨住客有老有嫩,有關行為無可避免會造成混亂死傷,最終導致1死11傷。被告唯一有效求情因素為現場沒有易燃物品,考慮到被告案底達16項,誤殺及蓄意縱火罪分以12年及8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同期執行,共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