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被控經營1600呎賭檔 10.11再提堂

【on.cc東網專訊】男警涉嫌於休班時間,在1,600平方呎的工廈單位內無牌營辦賭場,包括設置4張撲克枱、900多個籌碼等,讓客人參與德州撲克賭博遊戲,他與一名無業男子及一名男學生同被控一項營辦賭場及一項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罪,連同其餘6名懷疑賭場員工及39名懷疑賭客,今天(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男警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待索取相關文件及法律意見。候訊期間,男警准以1萬港元保釋外出。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本案牽涉非常大型的賭場,有人意圖阻止警察入內,亦有人嘗試逃離現場,情況較特別。

男警吳衍鋒(29歲、報稱公務員)、江永琛(29歲、無業)及黃俊朗(24歲、學生),被控於2021年4月10日,在九龍觀塘道404號時運工業大廈14樓D室營辦賭場;以及身為控制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的人,明知而容許該受禁群組聚集進行。楊梓豐(30歲,保險從業員)則被控阻撓警員陳汶浩進入案發處所。他們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

另外,39名被控在賭場內賭博的被告,其中有34人今天承認控罪,當中25歲或以上的被告被判罰1,000港元,25歲以下人士則先索取感化報告,押後至9月6日再作判刑。另外6名被控協助管理賭場的被告,就有3人今天選擇認罪,法庭同樣先為他們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9月7日判刑。

控方今天向裁判官申請,將各認罪被告的所有證物充公,包括賭客身上的現金,金額由數百元至數萬元不等。控方指,各被告站在有籌碼的撲克枱旁邊,無可能會不參與賭博,相信他們身上的現金全部打算作賭博之用,故要求充公。控方又申請充公部分認罪員工的手提電話,因有證據顯示他們曾經使用該電話與賭場營辦人溝通。部分被告反對,他們將於明年1月11日再上庭處理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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