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認瞞離婚霸宿舍15年 稱因未忘前妻犯案 願還款221萬

【on.cc東網專訊】一名入職逾30年的前男警,一直向部門隱瞞離婚狀況,霸佔荃灣綠楊新邨的警察宿舍逾15年,獲得租金福利逾221萬港元。他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並求情稱因不能忘記前妻,「要守住同我同佢一齊嘅地方」才犯案,如今醒覺「老婆唔會再返嚟」,形容事件是「從十幾年來的痛苦解脫」,表明願意作出賠償。裁判官准他保釋至2月11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後判刑。

50歲被告李德明,事發後已辭職,現時無業。他甫開庭便指因經濟理由故沒請律師出席,並申請將案押後至3月待他去取精神科醫生報告。不過,裁判官指本案已經多次押後,認為毋須等待律師也可繼續處理案件,故拒絕被告申請。答辯時被告起初說不認罪,後來又改口認罪。

案情指,被告在1988年加入警隊,並於1996年結婚。至2002年,被告申請並獲發位於綠楊新邨的已婚警察宿舍單位。2005年1月被告離婚,但他一直沒有報告或更新婚姻狀況,直至當局收到匿名投訴才揭發事件。在2005年1月22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間,被告所獲得的租金福利為約151萬港元,加上利息約70萬港元。被告於去年7月6日接受警方警誡,期間他保持沉默,他於同日辭職,至去年10月7日被拘捕。

被告求情時表示:「我活喺自己嘅世界裏面,好掛住前妻...成日覺得佢會返嚟我身邊,所以要守住同我同佢一齊嘅地方,但原來我嘅諗法係錯嘅」,又指自己「好慚愧」、「唔知點樣面對其他人」,願意將所有退休金交還作賠償。裁判官顧慮被告是否有能力還款,又指賠償問題較複雜,故留待日後交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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