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保障基金 截至3月底向210宗個案發放2667萬元

【on.cc東網專訊】​政府為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的嚴重異常事件設立的保障基金,向打針後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之合資格人士提供財政援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早前回覆議員查詢時表示,指至今年3月底,保障基金已向210宗獲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評估為「與免疫接種因果關係一致」,或「不確定」並獲批保障金的個案,合共發放2,667萬港元保障金。

政府在去年2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列明保障基金相關條款,嚴重異常事件經註冊醫生證明,以及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評定事件與所接種疫苗的因果關係後,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將依據因果關係評定結果及相關醫療機構提供的資料,按嚴重程度評估框架進行評估及建議相應的保障金額水平,再由食衞局審視並決定批出款項。

保障基金的相關條款列明,有關嚴重程度評估指導原則包括公平對待申請人、謹慎使用公帑、公開透明及基於醫學理據。至於個別個案的嚴重程度,須因應其實際情況逐一評估。保障基金由食衞局負責批出及支付。行政管理人負責根據服務合約,執行保障基金的行政工作(包括處理申請、提供個案評估專業意見,以及處理相關查詢和投訴等)。保障基金行政管理人僅收取固定的行政費用,並不牽涉由保險公司出資賠付或承擔保險,亦不會直接管理或發放保障基金內的資金。

《香港疫慌》專頁: http://hk.on.cc/fea/hk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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