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冊遺失 有選民憂個人資料被騙徒取得

工聯會聯同受影響選民到選舉事務處請願,不滿選舉行務處懷疑遺失一本選民登記冊,有選民擔心個人資料被騙徒取得。 曾任私隱專員的大律師蔣任宏認為,公署在2017年6月向選舉事務處發出改善内部程序相關指令,如果今次證實在指令發出後遺失選民登記冊,涉事人員有機會負刑責,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入獄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