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樓宇業權與物管有關連 消委會倡降公契更改門檻
【on.cc東網專訊】消委會昨日(4日)發表物業管理費研究報告,揭發約75%公契管理人與發展商有關連,或引起潛在利益衝突。消委會主席陳錦榮今日(5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到,若要與時並進更改發展商訂立的大廈公契,先需要100%業主贊成才可作出修改,認為應減低公契的靈活性,如將門檻降至75%業主贊成作基準,但有關做法是否實際,希望社會理性討論。
陳錦榮表示,現時由發展商訂立的大廈公契不容易更改,建議有關當局及業界參考不同法律例如《公司條例》。如以75%業主贊成為基準,他認為需要有嚴謹程序,並由民政事務總署監督,同時為確保改變是具透明度夠及公平公正。亦需要設立有上訴機制等。陳強調,消委會是拋出方案盼坊間理性討論,澄清75%門檻的建議亦不一定可行。
至於報告亦建議探討大廈或屋苑設立工程基金,制定10年維修保養計劃,陳表示要說服發展商出錢、小業主每月供款絕非易事,強調不代表一個模式適合所有情況,要視乎屋苑維修情況及有幾多戶數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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