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否決傳召議案 鄭若驊:倘議會施壓等於違反基本法

立法會否決傳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議案,要求她到立法會作證及出示文件,解釋不就UGL事件檢控前特首梁振英。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總結發言時說,《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的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包括政治或任何壓力影響,如議會施加任何壓力,等於違反《基本法》,有關議案正正是希望對檢控決定作干涉。 鄭若驊又強調律政司的外判政策,從來不是凡案件性質敏感或涉及高官就必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外判亦不是慣常做法,而是由司內人員作檢控決定。她反問,如律政司有能力處理,又無特別困難的法律問題及特殊案情,為何要再外判。 她重申如果律政司交代個別案件詳情,可能會構成公審,破壞法治,為司法工作帶來極大衝擊;由於有關UGL案件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她不宜就案件細節再作補充及評論,以免影響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