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向19名辭職及不續任議員發放逾千萬元任滿酬金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去年共有24名議員離任,當中5人喪失議員資格,3人決定去年9月30日後不繼續擔任議員,16人是辭職。24人中,4人符合資格申領結束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秘書處已向4人發還73.9萬元結束辦事處開支,以及涉及其34名職員的34.6萬元遣散費。 秘書處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提問時說,向辭職的16人及去年9月30日後不繼續擔任議員的3人,發放合共約1332.3萬元任滿酬金。 另外,自第6屆立法會開始至今,行管會曾向被取消議員資格的10人採取行動,追討相關酬金及開支,當中8人已達和解,其餘2人包括梁頌恆及梁國雄,由於梁頌恆被判定為破產人士,行管會主席已作出指示,不值得耗費更多訟費對梁頌恆追討。 至於梁國雄,有關各方已提出共同申請,尋求原訟法庭就該宗訴訟排期審訊等事宜作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