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被告關雄生判入獄5年

許仕仁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四名被告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上周五被定罪。第五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被判入獄5年。

至於新地高層中,第四被告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判入獄6年,郭炳江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考慮多位名人求情信後,被判減刑1年,入獄5年,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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