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禁止攜槍進入時報廣場等多類公共場所

美國紐約州議會通過法案,禁止民眾在多類公共場所,包括時報廣場攜帶槍械。 聯邦最高法院上月廢除紐約州一項有百年歷史限制帶槍出街的法律,裁定民眾有憲法權利在公眾場合帶槍自衛,但容許禁止在「敏感場所」攜帶槍械。紐約州星期五通過新法案,並已交給州長霍楚簽署成為法律。 法例把政府建築物、醫療設施、學校、地鐵及時報廣場等列作敏感場所,禁止攜帶槍械進入,違者屬重罪。法例亦要求,申請槍械執照的人,須證明能夠熟練射擊,並要提交社交平台帳戶供當局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