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批出譚得志煽動案上訴許可 明年1月10日聆訊

【Now新聞台】終院批出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案上訴許可,明年1月10日聆訊。

代表譚得志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和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終院批出許可後離開法院,正因民主派顛覆政權案還柙的譚得志則未有到庭。

譚得志前年四月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控罪罪成,判囚三年四個月,他其後向高院上訴被駁回。譚得志其後申請向終院上訴,上月已獲高院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戴啟思在庭上指,譚得志被控的煽動罪屬「可公訴罪行」,因此需要陪審團審理,又指英國樞密院去年裁定煽動暴力是煽動罪的必要元素。

戴啟思指若辯方上訴得直,譚得志的控罪會被撤銷,控方需要考慮是否重新檢控,但他指譚得志已服完本案刑期,認為不需重審。

周天行確認若辯方勝訴,控方不會重新檢控,他指譚得志是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被定罪,但相關條文隨著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已遭廢除,因此今次上訴已不涉及重大法律觀點。他又指高院上訴庭已裁定英國樞密院案例只是附帶意見,法庭裁決時需考慮當時的政治環境。

但終院常任法官李義指,樞密院的判決令控方依賴的煽動案例存疑。李義和另外兩名常任法官霍兆剛和林文瀚最後批出上訴許可,案件排期明年1月10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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