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稱物管公司舉報濫用令房署收回單位可獲加分 有助日後投標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個案,以及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積極性,若物管公司在平日的巡查期間,發現有濫用公屋情況,向署方舉報,並成功收回單位,將可獲「加分」,對於有關物管公司將來再投標屋邨管理工作有幫助。 羅淑佩出席一項活動時表示,屋邨管理扣分制早前已經收緊,在打擊濫用方面,為鼓勵物管公司和員工,在房署每月定期評核時有更好的工作表現,若他們發現濫用個案,或者能夠協助房署更有效執行扣分制,兩者可以獲得「加分」。她說今次做法是希望增加物管公司的積極性,與房署携手合作加強打擊濫用,完善屋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