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承認提交涉宣誓的國歌條例草案前無正式諮詢立會

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承認,條文中加入立法會議員宣誓屬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提交條例草案前,只有正式諮詢司法機關,並無正式諮詢立法會,但有與立法會主席及非正式地與不同黨派溝通。 公民黨郭榮鏗批評,政府的做法是隱瞞,質疑為何只諮詢司法機關而不諮詢立法機關。 民建聯李慧琼認為,現時已進入法案委員會審議階段,議員會就國歌法作充分討論,而且議員宣誓時要奏唱國歌,相信普遍市民都認為是合情合理的安排,即使要諮詢亦應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