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國歌條例草案內容及每一個環節都有與中央溝通

《國歌條例草案》將於明日刊憲,並於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草案內容及每一個環節都有與中央溝通過。 聶德權表示,《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以本地立法的形式實施,需要符合要求,充分反映全國性法律的立法原意及目的,同時充分照顧香港的法律制度及實際情況,兩者要如何平衡,肯定要跟中央溝通。 草案列明立法會宣誓儀式是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對於有議員表示,當局跟他們討論時未有提及這一點,質疑是後來才加進去,聶德權表示有點冤枉,當中肯定有誤會。他說,去年在政制事務委員會交代立法框架及方向,但未談及具體及細緻,當日列出的例子是本港已有奏唱國歌的場合。但全國性法律當中,有條款列出所有必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包括宣誓儀式,他說,作為重要公職人員的宣誓儀式,立法會議員宣誓要奏唱國歌是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