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拒交資料 正副主席司庫認違社團條例判罰款

【on.cc東網專訊】已宣告解散的職工盟,早前被警方要求提供組織運作、收入來源及開支,與屬會及境外組織聯繫等資料,但結果未有依時依法交代。因此其3名骨幹成員被票控違反《社團條例》中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罪。他們今午(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各被判罰款8000港元。

3名被告分別為前職工盟主席黃迺元(51歲)、副主席鄧建華(33歲)及司庫鍾松輝(68歲)。3張傳票控罪均指他們在2022年3月25日,作為職工盟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社團條例》15(1)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職工盟於1989年12月13日組織及成立,並於 1990年2月5日註冊成為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下的社團,聲稱其為勞工組織,由97個屬會組成,在香港有約14.5萬個會員。黃自2021年6月17日起擔任職工盟的主席。鄧自2021年7月15日起擔任職工盟的副主席,鍾自2021年1月18日起擔任職工盟的司庫,他們於案發時是職工盟的幹事及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的人。2022年2月17日,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根據《社團條例》向3名被告發出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他們於2022年3月3日或以前提供多項資料,當中包括職工盟過去及現時的幹事及職員;職工盟官方網頁及其 Facebook 專頁的建立者或管理員及職工盟所有有關連實體及屬會會員數目及詳情等等。3名被告作為職工盟的管理或協助管理職工盟的人,擁有這些載有被索取的資料的文件,但沒有向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提供該些資料。黃與鄧在警誡下均保持緘默,而鍾向警方透露職工盟的會計文件儲存在佐敦四海大廈2樓職工盟的會計部內。

案件編號:ESS 29943-2994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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