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員工指救護員要求分單加大銀碼

消防處兩名男救護員涉嫌串謀註冊中醫師,以虛假收據詐騙消防處及一間保險公司醫療費用一案,今在觀塘法院續審。 4名被告包括救護員林國強及譚振興,分別隸屬消防處藍田救護站及大赤沙救護站;兩名註冊中醫師則分別是李博霞(72歲)及何榮錦(65歲),均在鯉魚門廣場的榮華參茸中西藥房內執業。 在藥房負責「執藥」及收錢的職員陳冠全今供稱,第一被告、即林國強案發期間,平均一個月到藥房看診2至3次,及於診治當天一次過領取並繳付7劑或10劑藥藥費,但卻要求藥房職員依日期順序「一劑藥開一張收據」及「加大藥費銀碼」。 根據政府規定,因工受傷的職員每天最多可向政府申請200元上限的中醫醫藥費補貼,但需向政府提交當天看診或取藥收據。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