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少報司機帶煙案口供有疑點 3海關關員罪名不成立

3名隸屬落馬洲管制站的海關關員,被指少報貨車司機超額帶煙的數量令司機減少罰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裁判官李志豪表示,案中司機及有份銷毀香煙的特赦證人供詞有不可磨合的地方,包括究竟是銷煙在先、還是司機交罰款在先,裁判官亦質疑銷毀香煙是否海關一貫不當的做法,海關中是否無人質疑,法庭不得而知,認為證人的口供有疑點,因此判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的多名親友亦有到場旁聽,聞判後表現激動,其中女被告一度落淚。 3被告分別為53歲海關督察趙鏡和、33歲的江詠儀及46歲高級關員周光華,他們被控前年7月向超額帶2千支煙入境的貨車司機建議,只記錄帶入的1200多支煙,其餘700多支則銷毀,司機本須罰款2萬元,最後繳付1萬2千元罰款,案件被另一名關員揭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