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阻差辦公今提堂 陳朗昇被准保釋至明年 4 月再訊 毋須加離境限制

被控阻差辦公今提堂 陳朗昇被准保釋至明年 4 月再訊 毋須加離境限制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網媒《Channel C》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本月 7 日在旺角麥花臣場館附近前往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時,被指遭警員截查時拒絕出示身份證,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外界關注他能否如期出發英國參加學術計劃。案件今(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被准現金 2 萬保釋,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毋須施加離境限制,並押後至明年 4 月 25 日再訊。

根據控罪書,41 歲,報稱網媒 Channel C 採訪主任、記協主席的陳朗昇,被控在 2022 年 9 月 7 日,在旺角奶路臣街 38 號麥花臣場館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及交替控罪的「阻礙公職人員」罪,警方暫落案檢控他一項「​​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

案件今處理保釋事宜,陳朗昇提出希望如期前往英國參加學術計劃,審裁官羅德泉認為毋須施加離境限制,最終准予保釋,條件為現金擔保 2 萬,須在港居住於報稱地扯,向法庭提供英國居住住址及聯絡手提電話,在英國如搬離住址須在 48 小時內通知香港警方。

案件押後至明年 4 月 25 日再訊,審期定於 5 月 16 至 17 日,以中文進行。

陳朗昇今日約下午兩時許抵達法院,身穿印有「新聞自由」字樣的上衣應訊。陳朗昇早前透露,原定在 10 月初會前往英國牛津大學路透研究所參加學人計劃,他開庭前向傳媒表示,會向法官提出希望讓他如期出發英國,但當時他認為成功機會不大。

《侵害人身罪條例》下的「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2 年;《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阻礙公職人員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