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鄭錦滿行為自私愚蠢 判盜竊罪成罰3千元

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涉嫌去年在九龍公共圖書館偷取9本書,並棄於垃圾桶,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罰款3千元。 辯方律師在庭上求情時指,鄭錦滿因為信念才犯案,並引用政府新聞公告內容,指現時大量簡體字書籍印刷,會令兒童出現偏頗,中文詞彙混淆,因此認為被告的行為非為私利,而為公眾議題作出相關行為,及後亦沒有人模仿他的行為。 裁判官並不認同,指被告行為自私,並以自己的方式處理書籍。裁判官判刑時說,根據被告作供的表現,感化令未必有效,又指被告行為自私和愚蠢,剝奪公眾借書的權利。但涉案所有圖書最終尋回,故罰款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