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殺妻女案終極上訴 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on.cc東網專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涉以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毒殺妻女,受審後於2018年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其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許不服判決,認為案件在法律上有重大及廣泛重要性的爭議,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結果獲批。終院今(10日)開庭處理。5名法官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

56歲上訴人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是次上訴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麥嘉琳審理。是次上訴爭議點在於,原審法官向陪審團作出的指引是否恰當,包括找到涉案的洩氣瑜伽球時是否有氣塞。

據上訴一方早前指,控方須證明涉案瑜伽球是許金山有意圖而放進車內,如能找到該球的氣塞,對於找出是誰把球放進車內會有幫助。上訴一方指該氣塞可能是證物,而警員處理不當或丟失,但原審法官作指引時並無為此向陪審團作出相關分析,對許構成不公。終院最終就此方面的爭議批出上訴許可,並於今日聽取雙方進一步陳詞。

案件編號:FACC 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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