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盜竊等7罪 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判囚42個月

【on.cc東網專訊】大埔龍尾村懷疑肢解碎屍案中,女死者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因捲入該懷疑謀殺案被捕後,揭發他原來另涉10年前起疑設局騙取金飾,涉款逾600萬港元,因而被控盜竊等罪。該案排期2015年開審後,鄺港智疑一直潛逃。該盜竊案今日(19日)在區院審理。被告承認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法官指,被告處心積慮犯案,非一時貪念;事後潛逃7年半,時間頗長,從沒自首。考慮到被告已將涉款全數歸還,判他入獄42個月。

28歲被告鄺港智,洋名Alex。他在本案中共被控6項盜竊罪及1項不依期歸押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6月14日至2015年1月14日,分別在油麻地白加士街等多個地方偷竊首飾,包括35條頸鏈、31條手鏈、13條金條、102粒金粒、6條吊墜、10両金條,這些首飾分別屬於6名人士;並於2015年10月26日,沒有依照法庭命令歸押。被告今日承認全部7罪。

同意案情指,被告透過社交媒體流動應用程式認識各事主,被告會用別名稱呼自己,例如「Kenneth」、「Kenny」、「Jackson Wong」 等。被告的犯案手法類同,他認識事主後,會自稱從事黃金買賣生意,繼而游說對方參與,指利潤約10%。受害人悉數答應。接着,被告會帶事主到金行買金飾,再帶事主到不同地方,以轉售財物為由,取走事主的金飾,並着事主等候,聲稱他會把現金連同利潤交給受害人。惟被告隨之失去聯絡。

案情續指,6名事主被騙去的金額由6萬至157萬不等,總金額為629萬港元。被告因涉嫌盜竊被捕,案件排期2015年11月開審。但在審前覆核階段他缺席聆訊,被法庭發拘捕令。至2023年2月在新界碼頭被捕,當時被告身上有大量財物,包括勞斯萊斯車匙,他亦攜有鄺港傑的護照。辯方說,被告已將所有款項全數歸還事主,又謂潛逃是因為去了內地做地產代理。

案件編號:DCCC 3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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