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指內地新稅法港人或獲豁免

■譚耀宗表示,他已向內地當局建議港人可獲豁免納新稅。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任何人在內地居住滿一百八十三日 ,即被定義為「稅務居民」,需要將全球境外收入繳稅,明年一月實施。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內地新稅法並非針對香港人,他已向內地當局建議港人可獲豁免,相信稍後會處理相關稅務問題,市民毋須太過擔心。 按照修改前的內地稅法,在內地未住滿五年,不會徵收境外收入,譚耀宗昨日出席電視節目表示,即使新稅法明年生效,港人都可以沿用五年的寬免期,強調新稅法不是針對香港人,內地會研究其他豁免方法。他指自己審議稅法修正案時,提出希望有徹底做法解決港人在內地繳稅問題,「可能五年(寬免期)太短,即使延長也有期限。最理想的做法,可否寫上一條,香港人在境外所有的得益,只納香港的稅就可以。」 譚耀宗說,曾經有建議可否將公眾假期及假日豁免於一百八十三日當中,但技術上有困難,所以未有被接納。他承認新稅務安排或影響港人申領內地居住證的意欲,但他重申居住證與稅收無關係,而居住證是「給予港人方便」,國務院有權在細則上作豁免,相信稅收問題「稍後會處理得到」,「國家給予港人方便,不是想同時希望徵收我們的稅,出發點不是這樣。我想國家亦沒所謂,稅務收入對國家來說不是好大件事」。 另外,對於多所大學學生會代表在開學禮致辭時提及「港獨」,譚耀宗直言感到心痛及憤怒,證明有關人士「對中國歷史無理解、無感情。」他指青年談「港獨」可能受人誤導,亦因挑戰權威會引來傳媒追訪,令自己「好威」和「變紅人」,但他重申「港獨」不是言論自由,因「港獨」是把領土分割,「出賣香港人、出賣香港」,又指國家主權利益與香港有深切關係,「如果國家變到好似敍利亞就會好慘」。 至於《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譚耀宗指出,二○○三年時社會沒有人講「港獨」,但近幾年有人搞組織打正旗號講獨立,更走到校園,情況已有變化,認為本屆政府需要就廿三條立法做好預備,需要立法時便會水到渠成,而立法時機應由政府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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