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指陳茂波曾向稅務總局反映 避免内地港人雙重徵稅

譚耀宗(中)指北上港人5年離境30日可重計個人所得稅寬限期。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於明年起實施,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引述稅務總局人士指,新稅法設有五年寬限期,港人連續五年在內地工作超過183天,才需要交境外稅,而只要港人在五年內曾離開內地超過三十日,便可中斷並重新計算寬限期。他表示,據悉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曾向稅務總局反映意見,相信特區政府會與內地相關部門制定協議安排,解釋如何避免雙重徵稅。 譚耀宗認為,內地向港人徵收境外稅的安排與大灣區發展策略恐怕有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已向有關部門反映,包括去信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建議內地豁免持有回鄉證人士的境外稅。他認為此方法較為簡單及可行,希望有關部門接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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