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承認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逾14萬元獲准保釋候判

一名警員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逾14萬元,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兩項欺詐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3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47歲被告林俊杰,案發時為警員及儲蓄互助社社員,他於2021年2月及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並在申請表上聲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最終獲批兩筆貸款。 廉署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一間銀行及三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最少共約125萬元。如儲蓄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廉署表示,警方及儲蓄互助社在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