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研燈柱擺Cam執法反違泊 料今年內試行

警方研究燈柱設置攝錄機執法反違泊。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將進行一項試驗計劃,探討以影像分析技術作交通違例事項執法之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警方正與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合作,籌劃進行一項試驗計劃,選取合適地點及高度的燈柱設置攝錄機,以影像分析技術用作實際執法,針對部分較為普遍會導致交通阻塞的罪行,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不准停車範圍違例停車等。視乎籌備工作的進展,預計試驗計劃可於今年內推行。 陳帆表示,因應上述測試結果,政府會在顧及技術可行性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後,積極研究進一步應用相關技術協助警方打擊違例泊車及其他交通罪行。 他稱,警方去年進行一項全港性試驗計劃,由警務人員使用手持攝錄機記錄《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第240章)下的交通罪行,包括車輛在巴士站違例停車及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或裝卸貨物等,並隨後以郵寄方式送遞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正檢討試驗計劃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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