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被包圍便衣警遇襲 男子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罪成候判

去年6月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名裝修工人揮拳擊向便衣警員,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及普通襲擊罪成,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被告須還押。這是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反修例示威暴動罪案件。 法官表示,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包圍警總等重要法治機關,行為是挑戰法治。至於警員遇襲導致痱滋爆裂,法官認為實屬十分輕微,甚至可以說微不足道。控方原本提出檢控襲擊引致他人身體受傷罪,不符合客觀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