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委員會會議通過修訂《內務守則》方向

議事規則委員會下午召開閉門會議,主席謝偉俊說,會議通過民建聯張國鈞提出修訂《內務守則》的方向,希望用兩星期諮詢議員,再開會處理,有關修訂只須經內會通過,預計年底前可以完成所有修訂案。 提出修訂的張國鈞說,議會出現嚴重濫用程序的問題,強調絕不是為政府一些政策或法案鋪路,修改《內務守則》能夠令立法會順利有效運作,是當務之急。 張國鈞建議,規定在事務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的會議前,作書面提名,若在30分鐘內無法選出主席,則由內會主席指示如何處理,若內會選不出主席,則由立法會主席作指示。他說不希望正、副主席選舉,再癱瘓立法會程序。他又說,建議不再容許議員提出的專責委員會議案或傳召議案,可以「打尖」先於無約束力的議員議案在大會討論,除非是獲內會支持。 專業議政的梁繼昌形容有關修改荒謬,質疑令議員不能履行監察政府的職責。公民黨楊岳橋認為,建制派提出的修改,只會弱化議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