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電子投票點票 聶德權冀明年立會功能界別試用

聶德權冀明年立會選舉在選民較少功能界別試用電子點票。

星島日報報道】民建聯葛珮帆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接獲選民投訴,區議會選舉當日「被投票」,批評現時人手操作的程序容易被人「弄虛作假」,促當局推行電子投票。經民聯梁美芬則要求在票站加裝閉路電視,監察拍攝工作人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指,推行電子投票須平衡效率、資訊安全、信任等問題,他冀明年立法會選舉,在選民人數較少的傳統功能界別,試用電子點票。 葛珮帆指,接獲選民投訴,區議會選舉當日領取選票時,被告知選民登記冊顯示他們較早時已獲發選票,因而只獲發不會被點算的「重複選票」,以致未能行使投票權。聶德權表示,選管會收到16宗相關投訴,強調任何人冒充他人取票或重複取票,一經定罪,可判監7年,罰款50萬元。 聶德權說,議員對實行電子投票有不同意見,又指參考過不同地方經驗,發現有地區曾經使用電子方式投票,之後重新使用紙張投票,認為涉及效率、資訊安全、信任、保安等問題。 聶德權認為,現時的人手發出選票安排最好,即是由兩名職員一同發出選票,並於選民登記冊上,劃線記認,相信會令人更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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