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大多支持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稱不再一刀切禁維港填海工程

發展局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大多數議員都表示支持,認為可為改善海港,提升海濱暢達性的工程拆牆鬆綁,不再一刀切禁止所有維港的填海工程,平衡了發展和市民意見,增加透明度。 對於當局建議,「非永久性填海」必須符合最多3公頃的面積上限,並引入最多7年的總時限,以及不超過1年的延長時間。實政圓桌的田北辰認為,當局要解釋清楚,假如日後有工程,原本表示用3年時間完成,最終需要延期,政府是否都只會提供1年時間作為緩衝期。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修訂的原意是「7+1」,至於如果日後有工程部門或人士,原本只申請進行3年臨時填海工程,但最後要多兩年時間,當局是否要用一個較緊的方式,不給予考慮,她說會吸納議員意見,再作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