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病逝】葉繼歡珍惜妻女照 富豪資助女兒清華畢業

葉繼歡當年中槍被捕。星島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一代賊王」之稱葉繼歡,在赤柱監獄內與同居多年的女同鄉2003年簽紙結婚 ,據悉,十二年後於2015年葉妻提出離婚,葉繼歡本同意了斷此關係,並在2015年初已向家事法庭呈交雙方同意分居一年的文件,但後來葉卻出爾反爾,拒絕與妻子離婚。消息稱,葉繼歡妻女自2003年起,即獲本港一富豪義助生活費及學費,直至去年葉女在清華大學畢業後,才停止接受該富豪「長腿叔叔」的捐助。

記者 :徐曉伊

消息稱,葉妻及女兒自葉繼歡於九六年五月在港落網後留在廣州生活,由於葉繼歡根本沒有任何「寶藏」,妻女一直過着艱苦生活,初期依靠內地親友援助。直至二○○三年本港一富商在中間人的請求下,同意協助葉繼歡妻子及女兒的生活費用,並承諾會對葉女供書教學,直至對方大學畢業為止。幸葉繼歡女兒不負眾望,升中後學業成績優異,中一時還嫌自己的英國語文考獲九十九分仍不夠好。

●曾同意分居一年後離婚

據悉,葉繼歡及其妻女對於該名「神秘富豪」身分絕不知情,葉女的學業成績只能透過中間人轉達給「匿名富豪」,葉妻及女兒對於該富商十多年來的照顧無言感激,葉女只可用心讀書作為報答對方,葉女終於去年在清華大學畢業,並取得超卓成績。

消息指,葉妻及女兒在過去十多年來,都會定時寄信給葉繼歡,女兒對在獄中服刑的父親更作出鼓勵,而葉繼歡把妻女寄來的家書及妻女的生活照都一一貼在記事簿內,閒時翻看。而葉妻每月都特地來港探望他一次,遇上假期女兒亦隨母前來探訪他。

近年葉妻有感與丈夫關係轉差,2014年下旬與葉繼歡達成離婚協議,雙方同意在分居一年後正式離婚,但後來前葉繼歡突反口,拒絕離婚,並親自致函家事法庭,要求推翻之前的協議。

葉繼歡於九六年在西環域多利道偷渡入境時,被警方槍傷,導致下半身癱瘓,腹部要開孔,排便放氣,葉繼歡由九九年前注射一至兩支止痛針,至今九支嗎啡針亦對他無效,完全不能減輕他肉體上的痛楚,結果○五年初葉要求接受中醫治療及針灸,但此項建議被懲教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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