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學思政黃沅琳涉違國安法提堂 押至11月3日再處理

「賢學思政」發言人黃沅琳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黃沅琳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處理,讓控方準備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她的保釋申請被拒,還押候訊。 19歲被告黃沅琳被控在去年年10月25日至今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王逸戰、陳枳森和朱慧盈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和前發言人朱慧盈早前亦被控相關控罪,不獲准保釋,案件同樣押後至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