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首案 裝修公司負責人洩客個資罪成候判

【on.cc東網專訊】「起底」刑事化新例自去年10月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去年12月首次採取拘捕行動。1名裝修公司董事疑因客人拒絕支付尾數,在社交平台群組內披露2名客人的個人資料,成為首宗因涉嫌犯「起底」罪檢控個案。被告不認罪受審,今天(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2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 」罪名成立。裁判官余俊翔同意辯方所指,是次「起底」只屬私人糾紛,不涉公共秩序層面,准被告保釋至2023年1月3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現年32歲被告葉駿軒,被控於2021年10月19日至29日期間,未經男子X及女子Y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姓名、綽號、住址、其僱主的名稱、X的手提電話號碼及Y的職業。X在審訊時供稱,去年3月他和女友Y買入1個二手居屋單位,並協議以約24萬港元,請相識的被告公司為新居裝修,他們先後向被告支付逾18萬港元。之後,X不滿被告表現,表明不收貨,拒絕支付尾數約6萬港元。被告之後在2個Facebook群組,批評X及Y是「無良黑心」業主,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拍攝該單位的影片放上群組,又曾打電話到Y工作的地方滋擾。

裁判官裁決時提到,被告聲稱他純粹想提醒別人不要接事主的裝修工作,以免他人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才公開事主的資料。不過裁判官指出,被告所披露的個人資料,以及他所做出的行為,均超過提醒他人所須。雖然其中1個涉及的群組是屬於私人群組,但該群組其實是可以輕易加入。考慮到被告的貼文、相關對話和回應等,裁定被告罪成。辯方求情時指,是次「起底」並不針對警員等公職人員,而只是私人糾紛,嚴重性相對較低,冀法庭先索取社服令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WKCC 163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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