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包山王」半癱 首被告否認酒駕只認「高燈失靈」

首被告肇事司機唐洪國。劉曉曦攝

【星島日報報道】曾贏得長洲「包山王」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7年多前因交通意外致下半身癱瘓,事後入稟高等法院向兩名涉事私家車司機索償逾千萬元。案件今於高院續審,首被告肇事司機唐洪國在庭上否認自己事前曾攝取過量酒精,亦否認當時超速駕駛或車頭燈失靈等,但原告律師代表指唐曾因交通事故被定罪而證據確鑿時,徐則辯稱「只是部分(正確)」。次被告肇事司機徐紹輝决定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續。 肇事司機唐洪國供稱:「(當時)第一眼見到電單車司機(原告黎志偉),佢喺中線攤喺度唔郁」,又憶述事發當時「我停定架車,跟住落車就聽到右邊有『啪』一聲」。當原告律師質問唐事發當時是否超速駕駛、車頭燈大燈及高燈失靈或飲用過量酒精時,徐唐一律否認,但稱:「我只承認高燈失效」。 大腿極度消瘦的「包山王」黎志偉在庭外表示「件事由頭到尾都係一件好唔開心既事,有好多疑點,依家唯有等法官判决」。 原告為36歲黎志偉,被告為肇事司機唐洪國及徐紹輝。原告人黎志偉指稱自己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在屯門公路駕駛「綿羊仔」電單車期間,遭兩名被告人唐洪國及徐紹輝分別駕駛的私家車撞倒致殘。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1:51 更新時間: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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