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羊村》繪本38歲男子承認輸入煽動刊物囚4個月

一名38歲男子今年3月輸入6款合共18本《羊村》系列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他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被告即時入獄4個月。 蘇惠德判刑時指,涉案的繪本以兒童為對象,目標讀者年齡層低至 4 歲,以社會事件為骨幹,分別用羊及狼比喻特區政府和中央,目的在於抹黑及醜化中央邪惡橫蠻和具有侵略性。他說刊物情節充斥歪曲觀念,不盡不實的訊息,意圖向心智未成熟的小童散播對中央政府的仇恨、藐視和叛離。刊物對象涉及年幼人士,若煽動思想成功在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有機會帶來跨代影響。 蘇惠德認為,被告明知故犯下聯同他人在英國輸入物品,變相助長、鼓勵海外者繼續製作、印製物品,令危害國安訊息散播。 被告報稱文員,被控3月7日在香港連同另一人,輸入18本煽動刊物,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每書各有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