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呼籲不投票文章 男子認選舉非法行為罪判緩刑

【on.cc東網專訊】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1名男子分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或展示丘文俊煽惑他人在該次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事後被廉政公署控告1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今天(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會影響選舉公平性,判他入獄2個月,但緩刑18個月。

29歲被告郝建朝,報稱任職金融從業員。案情顯示,2021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該年10月30日展開。選舉期間,郝建朝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1篇煽惑他人不投票的貼文。調查顯示,該貼文原文為丘文俊較早時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

資料顯示,丘文俊涉嫌於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期間,在一個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貼文,煽惑他人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丘於2021年7月離港,裁判法院遂簽發手令通緝他歸案。

案件編號:ESCC 22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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