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盤問張劍虹 稱為催谷市民上街示威 黎智英編採指示清晰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認罪被告之一、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張形容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好清楚」,例如就逃犯條例,黎說要催谷市民上街示威,又會吩咐「做大」甚麼新聞。張強調雖然他及黎智英有相同價值觀,但價值觀不代表編採指示。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張劍虹。張承認他與黎智英有着相同價值觀,包括相信民主、表達和出版自由,同時不認同極權,認為出版是制衡政府的第四權。被問及《蘋果日報》記者及編輯是否大致認同該些價值觀,張稱由於編採團隊很大,不排除部分人只是為了「打份工」,因知道黎智英的價值觀,所以配合。不過以他理解,本案認罪被告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均認同該些價值觀。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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