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萬分成】好友曾勸付于文鳳分手費 周星馳明出庭作供

胡亮明指曾屢勸周星馳(小圖)與于文鳯和解但無功而回。蕭文軒攝
胡亮明指曾屢勸周星馳(小圖)與于文鳯和解但無功而回。蕭文軒攝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建設「太子女」于文鳳入稟法庭控告前男友周星馳追討7000萬元投資分佣。04年有份合作發展「天比高」豪宅的菱電集團董事胡亮明指,他承認曾邀請地產大亨到12號屋出席派對飯局,他知道周星馳著重私隱,不希望很多人參觀他的豪宅,但經過胡的游說,周星馳曾批准一至兩次。胡亦曾勸說周星馳,應照顧前女友于文鳳而給她支付「分手費」。他離開法庭前表示,對周于兩人關係感到可惜,指自己分別是兩邊的好友,曾經屢勸雙方和解但無功而回。

04年周星馳跟菱電集團合作購買「天比高」山頂地皮發展,公司董事胡亮明今庭上供稱承認曾與周星馳邀請地產大亨等潛在買家到「天比高」12號豪宅出席飯局和開派對,每次至少14人。他憶述「天比高」豪宅初落成後十分矚目,又榮獲2008年建築大獎等。他參與這發展計劃是「名利雙收」,透過投資「天比高」獲利之餘、可以「喺朋友面前威下」。但他否認飯局派對為出於銷售物業目的。

他又承認周星馳很著重私隱,不希望很多人參觀他的豪宅,所以要極力游說他才願意「畀人睇一兩次」,倘若客人出價吸引,「畀人睇下無壞」。

至於周星馳是否有商業上承諾于文鳳向她支付投資回報一成,胡形容于文鳳協助對方投資有功,又給對方獻出10年青春,周星馳應照顧于文鳳而收取部分付款作「分手費」。但當周付款時,並沒有提到「饋贈」等字眼。

周星馳將於明天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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