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冒警借錢案兩周後裁決

巫雲龍。

送貨員巫雲龍(38歲)3年前在網上認識26歲女事主,未見面已迅速發展為情侶。送貨員涉嫌自稱警員,先後兩次以父親患癌、還錢予同袍為藉口,誘使拍拖未夠1個月的女友借近11萬元後失蹤,事主去信警務處投訴,送貨員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辯方大律師質疑事主的口供前後矛盾,她先向控方表示案發後未有見過被告,後又承認二人在案發後不但有聯絡,更拍拖3個月。並強調事主沒有給予被告足夠的時間還錢,而且二人藕斷絲連、若即若離的關係或會影響事主作供的可信性。案件押後至7月21日作裁決。 法庭記者:蔡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