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聲明 促撤回修訂

參與聯署聲明的全體30名法律界選委,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在社會惹起爭議。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促請當局撤回修訂草案。 參與聯署聲明的30名法律界選委,包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前主席陳景生、梁家傑,民主黨何俊仁、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和查錫我等。 聲明提到,香港在引渡安排中排除內地,是20多年前立法機關通過條例時刻意決定的,並非「漏洞」。當時的理由是憂慮內地人權保障、司法制度不足。而保安局到如今,卻未能指出從1997年回歸起,內地情況有何改變,足以支持修例。 他們並擔心,修訂一旦通過,將損害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制度及對人權保障的信心。 對於修訂所針對的一宗涉及港人的台灣殺人案,他們認為有其他更合適的方法去處理,如修例容許港台兩地商討,以個案方式移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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