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示威者轉介仁濟後被捕 荃灣港安:應警方要求通報懷疑槍傷個案

荃灣港安承應按警方要求通報懷疑槍傷個案。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昨證實,一名在612警民衝突受傷的示威者,在仁濟醫院病房被警察拘捕。據了解,示威者受傷後先到荃灣港安醫院求醫,院方拒絕為示威者治療,着示威者到仁濟醫院求診,並隨即報警,令示威者在到達仁濟醫院後被捕。荃灣港安醫院發聲明,指出當日下午約六時,有四名荃灣警署的軍裝警員前往醫院,要求將懷疑涉及金鐘衝突受槍傷人士的個案,向警方通報。 荃灣港安醫院表示,當晚上約十時半,有病人到急診中心求診,急症科護士立即為病人提供基本護理服務,包括清洗傷口、監察生命指數等,急症科護士確定病人呼吸系統運作正常,而且神智清醒,及傷勢穩定,才建議為病人召救護車轉到最近的公立醫院求助,惟病人最後選擇自行離開。其後,院方當值經理應警方要求,通報懷疑槍傷個案。 針對平衡病人私隱與配合警方調查的疑慮,本院亦認為當中並無清晰指引。由於院方並無駐院警察,需要靠前線醫護人員判斷是否通報警方,當中存在灰色地帶,容易令前線醫護人員混淆。 病人的福祉視作首要考慮,為所有有需要的病人提供專業而嚴謹的醫療服務,不受任何年齡、疾病或殘障、教義、裔屬、性別、國籍、政見、種族、性傾向、社會立場或任何其他因素干擾。 根據院方2018年更新的入院指引,醫院不適宜處理以下嚴重創傷個案,例如:懷疑斬人、懷疑車禍、懷疑槍傷、墮樓等,以及懷疑與法律訴訟有關個案。除此之外,由於院方的醫療設備有限,亦未能處理以下個案:病人如有自殺或暴力傾向;精神狀況不穩定或處於精神病狀態;病人如服用過量精神科藥物、酗酒或濫用藥物;病人如已確診或懷疑患有 SARS 非典型肺炎或禽流感。院方會先為病人提供急救及基本治療,確定病人情況穩定後,才會建議轉介至附近公立醫院。 警察建議懷疑有刑事成份的個案,例如:懷疑虐兒個案、懷疑逾期逗留期間在港分娩的人士等,均需要通報予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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