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紙鈔案】馬逢國拒評是否「國際大笑話」 籲參照電影爆炸品申請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為得獎電影《樹大招風》及《迷城》提供道具鈔票的道具公司男東主,前年被警方在其公司內搜出逾二十二萬張「道具銀紙」,一名聲稱為拍微電影而向他借總值一千萬元道具鈔的物流公司員工,兩人昨於東區法院同被裁定管有偽造紙幣罪成,各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成為本港開埠以來因藏有「道具鈔」而被定罪的個案。裁判官應控方要求,下令銷毀涉案所有道具鈔票。 電影業界直斥判裁是「國際大笑話」,身兼香港電影發展局主席及代表演藝界的議員馬逢國接受電台訪問時,未有正面回應,但他表示同類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過往電影業也對槍械、爆破火藥、警察制服及警車等出現問題,最後也可找到合理方法解決,呼籲大家向前看。 馬表示,今次法例「於法有據」,但兩被告不是明知故犯,自己認為情有可原,希望輕判。他自己接觸的業界中對於道具鈔要向金管局申請「有人知道,但不知道的人是大多數」。馬逢國表示,道具鈔要申請「我就唔知」,但行內都知道要小心處理,讓人識別。 他指出問題始終要解決,過往電影業也對槍械、爆破火藥、警察制服及警車等,多數也是出事後,通過部門及行業溝通克服問題,當年自己也曾參與爆炸品的談判,政府最後提出合理的方案如何協助。 被主持人問及是否不認同業界斥責判決是「國際大笑話」,他笑言「好難去判斷」,因為不同地方有不同要求,很難一概而論,但理解業界的關注,「日日都要做呢啲工作,牽涉導演、副導演、劇務、道具,但最重要向前看如何解決,如何符合法例要求」。至於電影發展局經已發出信提醒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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