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執行人入稟 禁女子領遺體辦後事

遺產執行人入稟,禁女子領遺體辦後事。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遺產執行人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一名女子到醫院領取遺體及安排殯葬事宜,且於入稟日起計3日內歸還死者的身分證和回鄉證。 原告人趙紹元為死者Pun Hok Chi的遺產執行人,他入稟要求法庭向被告陳美蓮頒發禁制令,禁止她到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及死亡登記處,申請認領遺體,並禁止她為死者舉殯。原告人又要求法庭授權他,領取死者遺體和辦喪。 入稟狀未有交代原告與被告的關係。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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