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稱修訂電影檢查員指引非影響欣賞電影或創作自由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檢查員指引,訂明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強調,修訂指引是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並非影響公眾欣賞電影或創作自由,早前已與電影業界會面及解答疑問,業界關注拍攝時會否有不清晰地方,當局以「紅線」解釋時,相信對業界有幫助。多名議員關注,政府會否向檢查員提供足夠培訓。 邱騰華說,如有電影工作涉及違反國安法,屬執法部門的範疇。他又說,在電檢制度中,以往是靠專業的人員作審視,如指引清晰,可讓他們累積經驗,有需要時亦可作培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說,電影檢查員是公務員,每人每年會檢視超過200部電影,會為他們作國安培訓,如遇到法律問題,可諮詢律政司,如涉政策方面,亦可向商經局查詢,不會要求一個人「自把自為」做決定,有需要時可尋求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