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港台非不受監管 衡量其表現不應以偏概全

政府發表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相關檢討是承接審計署於2018年的報告書作進一步審視,表示港台要做好《香港電台約章》的指定角色,才能贏取巿民整體信任及為之稱職。 他認為,港台近年節目引起不少投訴及爭議,通訊局最近兩年就裁定七個針對港台的投訴個案成立,包括一個嚴重警告、三個警告及兩個強烈勸籲個案,認為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接二連三被裁定違反守則條文,性質相當嚴重,引發公眾關注港台製作節目時,編輯方針、立場以至水平和標準,有否受到適當監察。 他提到港台工作非不受監管,《約章》指明港台與商經局及顧問委員會關係,以及通訊局於規管港台節目內容的角色,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邱騰華表示,港台分別是政府部門亦是香港唯一公共廣播機構,近年港台不少投訴引伸出港台的角色及定位討論越趨激烈和兩極化。他說有人認為港台是由公帑營運,不能與政府唱反調,亦有意見認為港台有編輯自主,批評政府施政是理所當然。邱騰華認為,兩種看法以港台單一角色去衡量港台工作都是以偏概全,應該根據港台能否全面履行《約章》要求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