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港台須聆聽顧委會意見 欣賞不能與投訴對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需要接受通訊局制約,市民可就節目提出意見及投訴,通訊局有責任及法定權力處理,不同人對港台節目有讚有彈,投訴結果並不在乎有幾多人欣賞或不欣賞,如果坊間有人提出,有節目有很多欣賞數字,恐怕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 邱騰華提及,要認真、按規則、秉公處理有關港台的投訴,若投訴成立,港台要更正及改善,接受通訊局的提示;若投訴不成立,則要還港台一個公道。 他又說,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按照港台約章,可以就港台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作建議,港台必須參考及聆聽顧委會意見,若不接受要解釋。 被問到欣賞數字不能對沖投訴的說法,是否代表不考慮民意,邱騰華說,社會對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有不同意見及考慮,認為透過清楚界定不同單位的不同角色,有助社會理解港台的角色及功能,希望社會能客觀持平處理個別或整體節目意見。 邱騰華未有評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批評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言論,邱騰華認為,作為政策局,不能就所有投訴作出判斷,強調有機制處理不同投訴,廣播處長是編採方針的最終負責人,亦有第三方的通訊局處理投訴,通訊局會用同一把尺處理所有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