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作供稱去年六四晚與約30人進維園沒違警方禁令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另一名被告何桂藍,涉及去年的「六四集會案」,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3人否認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共4項罪名。 早上的續審由鄒幸彤出庭作供,她指明白警方當時反對支聯會於維園舉行六四燭光集會,當時支聯會隨即提出後備方案,包括舉行網上集會、呼籲市民在六四當晚於不同地方點起燭光,以及支聯會成員會自行到維園悼念六四事件。 鄒幸彤說,她當日下午在銅鑼灣的街站派發蠟燭,晚上與約30人進入維園,當時她在維園現場所見範圍有限,加上被記者包圍,無法觀看記者圈外的事情,只聽到部分口號,例如「香港獨立」及「五大訴求」,無法判斷其他到維園的人,是否參與他們的集會,她亦認為當晚與約30人進入維園,並不違反當時警方的禁令。 她又說,支聯會於去年4月底已經向警方發出集會通知,但警方6月1日才發出反對通知書,她又質疑警務處處長無權以公共衞生為由禁止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