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棨然被判監3年 弟弟稱刑期太重

鄧棨然弟弟表示,家屬希望提出上訴,但認為決定權在鄧棨然身上。(港台圖片)

「12港人案」中,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監3年及兩年,其餘8名港人涉及偷越邊境罪,各被判監7個月。 鄧棨然弟弟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3年刑期是太重,認為鄧棨然主要負責駕駛船隻,公告亦提及其他人負責組織及聯繫,質疑鄧棨然是否已觸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層次。 鄧棨然弟弟表示,家屬希望提出上訴,但認為決定權在鄧棨然身上,加上他認罪認罰,相信有一定難度。他提到,擔心鄧棨然的身體狀況,尤其他有哮喘及皮膚病,但最擔心是他的精神及心理情況,他在過去百幾日被斷絕與家人往來,即使寫信給家人,亦受很大限制。 鄧棨然弟弟說,內地法院及官派律師仍未聯絡家屬,鄧棨然及喬映瑜有機會被調離鹽田區看守所,但亦未知道他們在哪裡服刑,亦不知道探監的安排,家屬只能做好準備,仍然未知能否到內地探望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