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稱只要並非疫情同時符合公安條例 市民可以遊行

鄧炳強稱只要並非疫情同時符合公安條例 市民可以遊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香港市民的遊行、集會及示威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保障,但同時要平衡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鄧炳強表示,看不到和平守法的示威有任何問題,認為只要並非疫情,同時符合《公安條例》要求,市民就可以遊行示威。他又說,本港以往亦有十萬人以上的和平示威,只是前年有人特意「搞事」,當局將會有相應措施確保公眾安全。

鄧炳強又說,本港面對實際的國家安全威脅包括孤狼式襲擊,他批評有勢力令人反社會、反政府及使用暴力,亦有本土恐怖主義團體為了理念,不惜危害社會,加上有外部勢力死心不息,想利用香港危害國家安全,包括以軟對抗方式,他以「羊村十二勇士」案件為例,指有人利用書籍荼毒幼稚園學生反對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