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倘違香港法例 任何團體不會因解散就沒了刑責

支聯會下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商討解散議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任何人、團體或組織,如果違反香港法例,不會因為解散就沒有了刑事責任,當局的調查會繼續進行,又說支聯會是否解散,與當局提出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剔除,屬兩回事,可同步進行。 鄧炳強又認為,現時是回歸以來,最佳時機重新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期望在下屆立法會的會期內,將廿三條立法的事情辦好。